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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是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首要环节,采购文件的好与坏,直接关乎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目标的实现,直接关联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绩效,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充分竞争的公平性;是贯彻落实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采购交易行为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管理,石城县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全力打造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样板,推动政府采购提速增效。
由“散管”向“精细”转变,强化采购文件编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文件编制制度。制定了全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通用模板,专门开展采购人制度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以“模板式”与“个性化”相结合,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廉政风险防控、法律风险控制、政策功能落实、履职效能提升等,进一步明晰事权,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分级授权,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流程再造、科学决策,实现重点管控有效。制度紧扣采购文件编制事前开展市场调查,事中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的确认以及事后的审核确认等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设立采购文件编制“专管员”。采购人在单位内部指定1-2名在编在岗人员组成文件编制“专管员”,规范单位多个部门(股室)、多套人马各自为政的负责采购现象,规避岗位混用、人员不专业等问题。在确认采购文件编制中,由“专管员”对采购文件编制的事前、事中、事后有关事项全程参与把控,并对采购文件编制行为承担责任。财政部门对采购“专管员”实施监督管理,对采购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实现事事有“抓手”,件件有“着落”的管理制度。
由“人工”向“智能”转变,全面排查采购文件负面信息。搭建“智慧”监管平台。以现有的“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为基础,我县新建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从采购预算推送、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采购预算控制价询价、采购文件内容排查等全流程电子化实施和监控。实现“智慧”监管模式。“智慧”监管平台设有对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内容的负面信息排查功能,分别有“红、黄、蓝”三级标识警示。采购人上传采购文件后,“智慧”监管平台自动检索采购文件内容,若采购文件内容触碰负面清单内容,“智慧”监管平台将根据不同警示级别反馈给采购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购专管员。警示后,经采购人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后,再次触碰预警功能的,财政部门将通过电话提醒、书面告知、面谈等方式加强管理。采购人对预警事项能够提供有力依据的,平台将解除该预警。同时,“智慧”监管平台还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签订、中标(成交)结果确认等优化营商环境监测考核指标进行实时监控和警示,全过程掌控采购动态和获取有关数据。
由“自力”向“借智”转变,专业审查采购文件编制事项。一般性项目文件编制。对于货物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市场货源较充足、竞争充分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项目,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审查确认,并经采购人集体研究决定后,可直接开展采购活动。特殊性项目文件编制。除一般性项目外,采购文件编制须依托“第三方”审核,向具有代表性的供应商、第三方机构征询意见建议,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业人员、法律顾问等,采取单方或多方联合形式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审查。对采购资金较大、技术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提供公共服务等特殊的项目,必须邀请多方联合开展采购文件审查。重点审查落实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评审因素设置与量化等内容提出针性的意见建议。“第三方”审查结果出具书面结论供采购人参考,未组织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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