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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永新县财政局主动承担乡镇财政资金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多措并举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按照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乡镇年度预算,要求乡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付资金;建立乡镇结余结转资金常态化清理盘活机制,对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按季度进行盘活,有效解决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盘活财政资金2300万元。
二、强化乡镇主体责任。支持乡镇做好财税“开源”文章,鼓励乡镇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乡镇“造血”功能。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乡镇财政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三、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乡镇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印发《永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乡镇(街)银行账户管理的函》,再次明确乡镇开设账户类型和数量,要求各乡镇不得串用、混用银行账户,不得将无关经济、财政业务纳入乡镇银行账户核算范围,严禁违规将资金藏匿于村级资金专户和工会账户。截止8月底,全县各乡镇共变更账户性质44户,撤销账户20户,开设村级专用存款账户23个。
四、清理乡镇财政暂存暂付款项。下发工作通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清理内容。对乡镇财政资金暂存暂付款项进行分类梳理,及时理清每笔款项形成原因、借出时间、审批程序、借款期限和现状,对各借款单位下达还款通知。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已全部上报清理方案,清理消化暂存暂付款项已达92%,其中清理盘活暂存款1615万元、消化暂付款1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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