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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推出乡镇环境整治费限额 规范支出显成效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有效破解部分乡镇环境整治费支出随意性大、监管薄弱等难题,高安市财政局主动作为,推出乡镇环境整治费限额标准试行方案,以“分类管控、动态调整、提质增效”为原则,构建“基数+人口”限额标准体系,全力推动环境整治费支出向规范化、透明化迈进,为基层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和乡村环境持续改善注入新动能。

科学核定标准,夯实管理基础。高安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制定了《高安市乡镇环境整治费限额标准》,采用“村数量×1万元+人口数×分档人均标准”的模式,精准核定各乡镇年度环境整治费限额。其中,人均标准与乡镇综合考核等次直接挂钩,差异化设定为一类18元/人、二类17元/人、三类16元/人,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激励各乡镇争先创优。此举从源头上为环境整治经费戴上了“紧箍咒”,避免了资金分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规范审批流程,保障重点需求。在严格执行限额标准的同时,高安市财政局也充分考虑了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求。针对“创文护卫”等全域性、突发性重点任务,建立了“一事一议”专项审批机制,既确保了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又严控了无序追加和资金浪费,实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同时,配套出台《高安市乡镇财政环境整治支出审批流程(简易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验收标准、审批要求和操作流程,实现了资金支出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强化技术赋能,提升监管效能。为确保限额标准落到实处,高安市财政局积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乡镇环境整治费预算开展前置审核,并于2025年3月起全面实施线上申报、智能核验。系统将建立预警机制,对超限额支出、执行率偏低的乡镇进行实时提示并跟踪整改,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和“动态监控”。此外,还将环境整治费纳入重点经费动态限额管理范围,通过系统智能核验与前置审核功能,对超限支出自动拦截,从技术上杜绝了违规支出的可能。

厉行节约成效初显,资金效益提升。限额标准的试运行,已初步显现出良好的节支增效成果。据统计,2025年1-9月,全市环境整治费支出916.3万元,同比减少49.8万元,下降5.15%,实现了资金使用的有效控制。此外,通过强化制度约束,将动态限额管理拓展至多项重点经费,全市广告宣传费支出235.22万元,同比减少111.12万元,下降32.08%;办公费支出447.46万元,同比减少151.14万元,下降25.25%;餐费支出818.63万元,同比减少145.9万元,下降15.13%;招商引资费支出57.69万元,同比减少6.63万元,下降10.31%,厉行节约之风蔚然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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