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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赣财教[2005]21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对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共同组织对全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财政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两免一补”工作  1、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两免一补”工作的情况;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5年“两免一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的情况。  2、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如何确保“两免一补”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落实到具体的资助对象,有无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3、在“两免一补”工作中,如何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如何建立贫困生界定标准、程序等“两免一补”工作制度和贫困家庭学生动态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如何建立“两免一补”监督机制、宣传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  4、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省实行“两免一补”工作的反映,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公用经费落实情况  1、各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情况;2004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是否继续安排;如何确保专款专用,将上级补助的各类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补到学校,有无挪用、挤占、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2、学校如何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确保按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公用经费,有无违反规定,挪用、挤占公用经费的现象。  3、实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 “翻一番”等专项补助政策后,各地在提高农村中小学校经费保障程度、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等方面取得了那些成绩。  二、检查范围:各设区市(抽查部分县、区)、省直管试点县。  三、检查时间:200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本市(县)相关的准备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设区市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财政 教科文财务 教育 检查 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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