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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设立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4号),批准设立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性质为合伙制。邓乔、邹秉鸿二人为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邓乔为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
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办公地点设在新干县城中山路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后的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承办下列业务:
  (一)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并受法律保护。
新干县金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后,合伙人必须专职从事本所的工作。该所的业务活动,接受江西省财政厅的监督和管理,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特此公告

 

                               江西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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