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专业银行: 为了确保《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赣财非税[2007]8号)的顺利实施,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赣江宾馆三号楼二楼第七会议室召开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部署贯彻落实《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
二、参加会议人员
省直各执罚单位财务处负责人一名、各专业银行省分行负责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处负责人和各主办行负责人各一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相关人员。
三、与会单位名单:
省林业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卫生厅、省外汇管理局、省气象局、省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省文化厅、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航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省监察厅、省邮政局、省测绘局、中国保险特派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省旅游局、省盐务局、南昌铁路局中心卫生防疫站、省水利厅、省专利局、省统计局、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环保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版权局、省交警直属支队、省审计厅、省财政监督局、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交通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工商银行八一广场分理处、农行象南广场支行、建行孺子支行、中行省分行营业部。
四、其他事项
请与会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职务,于2007年12月14日前电传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传真电话:7287677
联系人:刘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