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我厅于2008年02月15日作出准予设立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业证书编号:36010010。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
四、主任会计师姓名:肖存耕。
五、各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肖存耕(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100030003)、聂昌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100030011)、陈克泱(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100270005)、胡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200020001)、刘小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60900100003)。
六、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七、经营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路19号华财大厦B063室。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