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江西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江西要闻

关于省财政下达的2007年农业生产救灾等30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于2008年1月对各设区市2007年省财政下达的农业生产救灾等30项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抽查了11个县(市、区),分别是南昌县、都昌县、浮梁县、泰和县、兴国县、丰城市、渝水区、上栗县、弋阳县、余江县、东乡县,共涉及资金8738.51万元,实际到位8662.67万元,截止检查之日累计已经拨付专项资金8466.99万元,未拨付资金金额为195.68万元。
    在已经拨付的专项资金8466.99万元中,各地采取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一致,有的是直接拨付到资金使用的项目单位,有的是从预算上拨付到财政专户上,实行财政报帐制的核算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抽查发现,11个县(市、区)共有195.68万元资金未及时拨付,分别是:都昌县31.5万元、丰城市45.2万元、渝水区74.6万元、余江县6.68万元、东乡县37.7万元未拨付。
    另外,检查期间督促各地及时下拨的资金达1271.70万元,占总拨付资金的15%。其中:南昌县68万元,都昌县13万元,浮梁县45万元,兴国县171.39万元,丰城市463.49万元,弋阳县421.78万元,余江县6万元,东乡县83.04万元。
    (二)部分资金转入财政专户
    抽查发现,各地共有2944.34万元资金从财政预算上转到财政农业专户,但实际上并未支出出去。
    (三)部分县(市、区)财政局未收到资金下达文件,造成资金未及时拨付
    南昌县13.2万元,浮梁县17.82万元,丰城市35.2万元,上栗县9.62万元,合计75.8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未及时拨付资金的都昌县、丰城市、渝水区、余江县和东乡县,责令整改,并于2008年3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监督局),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我厅将按有关规定扣回违规资金。
    (二)对转入财政农业专户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设区市对上述尚未下达的资金要及时将有关资金分配文件下发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并抄送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监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本地区的资金到位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
    (五)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督促各地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