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
在2007年出台“民生工程”40项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上,2008年省级财政新增50亿元,总计达到100亿元,实施60项公共财政政策,其中农业财政政策有9项,具体政策内容是:继续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水平;增加农村公益事业投入;设立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专项经费;增加农业产业化投入;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继续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奖励标准;设立林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县级防火专项经费。
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操作,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农业财政政策落到实处。为切实抓好这9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在去年“民生工程”5项农业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确保了政策落实到位。与去年工作相比,今年的任务更重、工作量更大,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要进一步发扬高效务实的工作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落实“民生工程”9项农业财政政策作为2008年农业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切实解决。
二、抓紧拟订方案并予以实施。省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各项农业财政政策的实施方案。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要及时开展调研,根据省厅下发的各项政策实施方案,大力配合和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早见效。
三、抓好基础工作。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要围绕今年新出台的政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基础数据、信息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政策受惠群众和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确保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操作规范、准确无误。在年终,要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总结每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全面统计每项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由设区市财政局汇总上报省厅。
四、强化资金管理。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在足额筹措好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对省级下拨的资金,要加快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确保足额到位。要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公共财政阳光的照耀。
五、做好政策宣传。“民生工程”公共财政政策是省委、省政府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出台的,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惠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农业财政财务部门要把握好宣传口径,主动借助各种媒体,利用各种形式,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把我们的工作展示给社会,取得社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