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吉安、南昌市财政局,奉新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对11个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县的阶段性检查考评排名情况,经商省农业厅,将中央财政追加的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对于领导重视、项目进展快、见规模、见成效的项目县继续给予支持,现下达你市(县)第三批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_万元(见附表),列入2008年213“农林水事务”有关科目。
请各项目县财政局、农业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再接再厉,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在2009年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成为全国全省的样板工程和精品示范项目。
附件:经费分配表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资 金 分 配 表
市 县 金额(万元) 建设任务(亩)
合 计 2000 44000
宜春市 1100 24000
奉新县 450 10000
樟树市 325 7000
丰城市 325 7000
吉安市 450 10000
新干县 450 10000
南昌市 450 10000
南昌县 45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