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鼓励各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根据《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赣财预[2006]127号),我们对省级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对省公安厅等十五个先进单位和黄才兰等十五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单位:
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质监局、省监狱局、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国防科工办、中小企业局、省安监局、省广电局。
二、先进个人:
黄才兰(省政协办公厅)、邓小红(省教育厅)、姚立强(省质监局)、贺辉南(省交警总队)、张建虹(省林业厅工程稽查办公室)、吴峰(省体育局)、李小明(省农业厅)、江蓉(省统计局)、魏文胜(省科技厅煤炭工业研究所)、陈漫江(省卫生厅)、刘恒明(省交通厅)、胡伟(省农垦办)、毛朝晖(省高级人民法院)、刘筠(省机械行办)、刘俊华(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励,继续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以他们为榜样,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创新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争取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