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系。 附件:江西省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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