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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相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果业、水产)局:


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亿元,其中3.5亿元继续支持水稻、柑橘、水产等三个产业现代农业建设。现将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建设地点


(一)水稻产业


1、建设内容:一是标准粮田建设。按“田成方、路相通、渠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整合资金在南昌县、进贤县等44个水稻主产县(市、区)范围内,以“吨粮田”目标要求,高质量建设40万亩标准粮田。二是水稻新品种展示和绿肥示范推广。在80个水稻新品种示范县,每县建设展示面积100亩;在余江等14个项目县每县建设绿肥高产种植核心示范区2万亩,并在余江县建设2000亩“余江大叶籽”绿肥良种提纯繁育基地。


2、实施范围:标准粮田建设主要在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武宁县、修水县、永修县、共青开发区、彭泽县、玉山县、铅山县、弋阳县、万年县、鄱阳县、余干县、临川区、东乡县、宜黄县、金溪县、南城县、南丰县、青原区、安福县、新干县、吉安县、吉水县、峡江县、丰城市、樟树市、袁州区、万载县、奉新县、上高县、宜丰县、赣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信丰县、莲花县、湘东区、浮梁县、余江县、渝水区、省红壤所等44个县(市、区、所)实施。


(二)柑橘产业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9万亩标准化柑橘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和柑橘采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建设。


2、实施范围:信丰县、于都县、赣县、安远县、瑞金市、南康市、会昌县、寻乌县、龙南县、定南县、宁都县、全南县、大余县、靖安县、广丰县、南丰县、新余市、青原区、吉水县、吉州区和赣州市柑桔种质资源保存圃建设。


(三)水产业


1、建设内容:一是改造3.8万亩标准化池塘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主要包括池塘清淤、进排水改造、池埂护坡、环境改造及渔业机械、技术服务配套等。二是改扩建9个主要水产养殖品种及名特优新养殖品种良种扩繁场,主要包括新建或改扩建苗种繁育设施、苗种繁殖场更换良种亲本等。


2、实施范围:都昌县、九江县、永修县、湖口县、星子县、共青城、彭泽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新建县、南昌县、新干县、樟树市、龙南县、上高县、信丰县、临川区、南昌市等19个市、县(市、区)。


各项目县投资计划和项目任务见2010年江西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一)。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一)统一格式。各有关项目县农业(果业、水产)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包括产业发展基本情况、三年(2008-2010年)发展规划和主要目标、2010年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总投入、地方投入和中央财政投入情况)、项目完成时间、资金整合方案、预期效益、组织保障措施等,并认真填写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附件二)。


各项目县财政要专项安排资金与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捆绑使用,用于所扶持的主导产业。同时,要以立项扶持的主导产业项目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现代农业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方案要重点明确整合支农资金的渠道(包括纵向—省、市、县各级,横向—县级各部门)、具体名称和具体数额。各项目县要积极整合资金,资金整合规模将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二)合理开支。实施方案要明确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整合(配套)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使用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用于形成基数性、体制性补助的支出。项目建设所需勘察、设计、管理等工作经费由项目县自行解决,不得在中央资金中开支。各项目县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整合其他项目资金,资金整合规模将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三)规范程序。2010年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初步设计将与施工设计合二为一,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各项目县要认真编制,确保可操作性强,一经批复,不得更改。同时,各项目县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要联合行文将项目实施方案,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设区市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共同审核后,再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正式联合行文提出项目申请并附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对单家上报或不按程序上报的项目,省里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四)按时完成。设区市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必须于8月30日之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到省厅,于9月15日之前将初步(施工)设计报送到省厅。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项目管理要求,强化领导,落实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宣传,确保现代农业生产项目实施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早安排、早动工,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争做全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的样板和标兵。要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要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为平台,有效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大力推动当地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


 2010年8月13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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