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07]260号)、《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赣国土资发[2008]22号)及《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立项指南》(2011年)(赣国土资字[2010]245号)有关要求,2011年4月18日以及4月23-25日,厅地勘处、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会同省财政厅经建处组织专家和厅有关处室,对2011年省地勘基金第二批项目进行了立项论证审查,并经6月3日第48次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审定。现将经专家论证和厅长办公会审定的省地勘基金2011年第二批项目及承担单位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11年6月7-13日。若有异议,请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联系。
联系人:田幽军
联系电话:6717119
附表:
江西省地勘基金2011年第二批项目及承担单位.doc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