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
为切实推动各地做好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乡镇财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江西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各地从12月初开始对2011年度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考评方法
按照《江西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评。
三、考评时间
考评工作从2011年12月初开始到2012年元月底结束。各地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对乡、市对县的考评工作,并由各设区市择优向省财政厅推荐上报县(市、区)和乡镇财政所名单。
四、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推荐上报2011年度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评优秀单位的名额,按照县(市、区)和乡镇数量,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赣州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各上报3个县(市、区)财政局和4个财政所;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和鹰潭市各上报1个县(市、区)财政局和3个财政所。省厅对优胜单位的确定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名单综合考评。
五、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乡财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本次年度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考评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江西省财政厅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