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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
  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不断提高我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审质量和分析水平,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1〕3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国有厂办大集体报表数据的收集工作。组织国有厂办大集体报表数据的收集工作并在软件中的集体企业决算任务中填报。市、县企业厂办大集体由设区市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中央下放企业厂办大集体和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由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二、严格遵守企业决算上报时间。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报送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前。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应将所属企业的汇总报表和分析说明上报省财政厅企业处和有关归口业务处各一份,各有关归口业务处进行审核、汇总后送厅企业处统一汇总上报。各设区市财政局将本地区所属企业报表汇总直接上报省财政厅企业处。
  三、2011年报表内容与2010年相比,变化不大。只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应收股利”和“应付股利”两个指标。因此,2011年度报表全省不集中统一布置。请省直有关单位接文后,到我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791-87287585)领取报表软件等有关资料。
  四、2011年我省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参数请直接在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公众服务版-下载专区中下载。
  五、我厅将于2012年4月组织全省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各单位在报表编制的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企业处联系。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zip 


  

江西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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