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省财政厅决定举办省直部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
(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二、培训对象
省直部门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2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讲解《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午2:30—5:30讲解《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二)地点:省财政厅十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本厅各业务处通知归口管理的省直部门派员参加培训。
(二)请省直各部门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领取培训资料。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