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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工作任务大纲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GEF节能项目管理办公室正在执行由全球环境基金(GEF)提供赠款并委托世界银行管理的“全球环境基金(GEF)省级能效推广计划”江西子项目。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省级能效推广计划”江西子项目,为我省节能监察工作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管理理念和方法,完善我省节能监察的管理机制,提升我省的节能减排工作监管能力,建立适合我省“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
  一、关于本任务
  根据世行批准的《全球环境基金(GEF)省级能效推广计划江西子项目建议书》要求,本项目将分四个子课题予以研究和实施,本任务(采购计划合同号:TA_C44)是子课题一“加强江西省当地实施节能监察管理公共部门能力”重要的研究任务之一。
  2014年,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其中对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提出了“加强组织指导”、“加强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科学有效运用监察结果”和“加强宣传教育”五个方面的要求。对于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意见》指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推动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明确工业节能监察机构编制,配备必要的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和硬件设施;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规范化管理;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节约能源法》要求,在同级财政预算中落实节能监察工作经费”。
  2015年,工信部又发布了《2015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其中在“能力建设任务”方面不仅提出了“提升节能监察机构业务水平”和“强化节能监察机构执法能力”的要求,而且在“具体工作任务”中提出了“开拓工作领域”的要求,即“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在完成好传统节能监察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节水、低碳等方面的监察任务,不断拓宽业务领域,为工业节能减排做好全面支撑”。这也为“十三五”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了面对国内外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形势,为了更加全面地推动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低碳建设等领域的监管工作,必须以《节约能源法》为基础,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适合“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江西省省情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具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如何构建更加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2)如何利用物联网技术、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对现有的工业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在线监测)进行升级,构建省、市、县三级工业企业能源资源物联网平台,将现有节能监察体系向新业务领域进行拓展,更好地服务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形势;3)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与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如何合作帮促,完善执法机制,借助外力,提升监管部门的业务素质,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节能执法监察工作;4)如何充分利用对外交流平台和国际合作项目,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开展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地方节能监察机构尤其是地市和县级一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1、目标
  编写《江西省“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报告,研究适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研究需对现有国内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比较东部发达省份和中西部欠发达省份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中的经验和差异,分析江西省“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工业节能减排形势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节水、低碳等方面的发展趋势,提出“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的建设发展规划,具体包括机构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政策法规与执法机制建设、培训与能力建设、第三方机构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根据研究成果,编制可行性方案,协助项目办制定实施计划,评估方案及绩效。
  通过本课题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节能监察管理水平,为工业节能监察机关提高节能监察效率,拓展节能监察工作领域、强化监察执法能力和提升工业节能监察信息化水平。
  2、范围
  (1)通过收集资料、国内和省内调研,走访节能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执法机构、重点用能企业,收集国内节能监管体系、标准及规划,了解掌握国内发达地区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发展状况和趋势,以及在机构建设、信息化平台、政策法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分析江西省“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工业节能减排形势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业节水、低碳等方面的发展趋势,提出适合江西省实际情况的“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的建设发展规划。
  (3)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发展规划提出可行的方案,制定并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
  3、方法
  (1)收集资料法:全面收集国内各省区市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的建设情况,了解国内发达地区未来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的发展规划;
  (2)国内和省内实地调研:深入国内(东部发达省份和中西部欠发达省份)和省内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执法机构、重点用能企业,了解现有工业节能监察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
  (3)专家咨询法: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征询其对完善和发展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三、交付成果与时间、合同与支付及管理
  1、交付成果
  本课题交付成果包括:
  【成果一】收集资料,提交《国内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成果二】在调研报告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研究编写并提交《江西省“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报告》;
  【成果三】提交《江西省“十三五”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实施可行性方案及实施计划》。
  所有成果均应提供中英文文本,各提供十份打印稿,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数据和表格需以Excel文档提供。
  2、交付时间
  根据世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要求,分年度分步组织开展研究和实施工作。
  【成果一】必须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交付;
  【成果二】必须在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交付;
  【成果三】必须在签订合同后7个月内交付;
  3、合同与支付
  被聘请的咨询机构将获得一份总价包干合同,费用分四次支付。
  (1)第一次支付
  项目办选定了咨询单位,并且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任务启动金。
  (2)第二次支付
  咨询单位提交了【成果一】并得到项目办的认可后,支付该合同金额的30%。
  (3)第三次支付
  咨询单位提交了【成果二】并得到项目办的认可后,支付该合同金额的40%。
  (4)第四次支付
  咨询单位提交了【成果三】并得到项目办的认可后,支付该合同金额的20%。
  4、监督管理
  江西省利用世行/GEF赠款实施省级能效推广项目,江西省人民政府是江西子项目的国内实施机构,江西GEF节能项目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负责江西子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整个项目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以及评估验收,江西省节能监察总队负责承办本子课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施。
  聘请的咨询机构最终成果必须向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江西GEF节能项目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谢碧联报告,并接受江西GEF节能项目领导小组及管理办公室、财政部和世界银行项目管理组的监督。江西省节能监察总队负责提供本子课题执行的必要条件。
  四、资历要求
  要求被聘请的咨询机构负责组建一个由多领域专家组成的课题组来完成上述任务。承担此项任务的咨询机构应具有以下资格:
  1、具有丰富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背景;熟悉和了解国内外工业节能监察发展状况;
  2、熟悉和了解国内外工业节能监察有关政策,熟悉国内外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情况;
  3、具备良好的专家资源,专家组成员应涵盖工业节能和管理相关专业、经济学、节能政策制度及产业政策研究等领域;
  4、课题组长,其最低学历必须为硕士(或高级职称),且至少从事过节能监察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5、咨询组成员,至少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人员组成,最低学历必须为学士学位,且须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该领域的相关知识;
  6、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报告撰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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