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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财会〔2017〕2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的通知.pdf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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