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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减昌江区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因景德镇市昌江区统计上报省级贫困村未开展新农村建设点数据时,误将市级贫困村自然村统计在省级贫困村范围内,导致省新村办批复该区47个省级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点,多下达43个村点,涉及资金645万元。
为保证资金正确使用,经研究,现同意一次性追减昌江区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资金645万元。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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