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省政府同意,9月11日,我厅印发了《江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将原6个文件相关内容归并为一个文件,并对部分空白和模糊地带进行明确、部分不适宜现行情况的政策进行调整,解决了部分内容不能适应现行情况以及补丁过厚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
上一篇: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修改完善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期和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