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顶部

江西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江西要闻

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修改完善省级村级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有关“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结合实际情况运用财政困难程度、支出成本差异、绩效结果等系数加以调节”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对《江西省村级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行〔2022〕9号)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调整了管理办法中的分配因素和计算公式,增加财政困难程度作为资金分配调节系数,并将绩效因素调整为调节系数。

底部
扫描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扫码关注
微信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