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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上大学政府资助5000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江西省籍(包括社会考生)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将一次性获得5000元的政府资助。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省政府今年设立 “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决定,全省财政将新增安排资金约8000万元,为我省成绩优秀但家庭贫困的高考学子解决难题,预计全省将有1.6万名学生受惠。
    为了减轻贫困家庭上学负担,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今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对江西籍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政府资助,以帮助他们顺利到校学习。据介绍,有以下情况的大学新生可申请该项政府资助金: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为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特别规定了严格的申请、评审、发放程序。每年6月底前,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社会考生向县高招办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县高招办,在县高招办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高考录取结束后,高招办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将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民政、纪检等有关部门评审;评审确定并公示后,县财政部门向当地高招办下达资金预算,县高招办于当年8月20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廖乐逵  严国文  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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