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14日消息(廖乐逵 严国文 记者 李楠音) 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传来好消息,根据省政府今年设立 “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决定,江西省籍(包括社会考生)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将一次性获得5000元的政府资助。全省财政为此新增安排资金约8000万元,受惠学生人数1.6万名。
城市低保户子女可申请
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以下情况的大学新生可申请该项政府资助金: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特别规定严格申请程序
为确保该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省财政厅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特别规定了严格的申请、评审、发放程序。每年6月底前,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社会考生向县高招办提出申请),并报所在县高招办,在县高招办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高考录取结束后,高招办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将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民政、纪检等有关部门评审;评审确定并公示后,县财政部门向当地高招办下达资金预算,县高招办于当年8月20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