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是一座以防洪、排涝、灌溉为主,兼有航运、发电和城镇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大(二)型灌区工程,工程受益范围涵盖南昌、宜春、抚州3市7县(市、区)37个乡镇,对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工程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来源渠道不畅,大量公益性支出得不到应有补偿,导致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效益逐年衰减。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省财政在赣抚平原管理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责;科学界定单位性质,严格定岗定员;深化内部改革,实行管养分离等措施的基础上,从财力和机制上推进省赣管局体制改革。
一方面,对确定的公益性岗位工程管理人员以及现有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此后新增的公益性部分离退休人员,其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另一方面,建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有效机制和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明确规定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渠道,即省财政补贴的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溉工程水价不到位等政策性补贴,省赣管局从供水水费收入中安排与省财政补贴人员经费相当的资金,供水水费收入增长部分的40%。
为了防止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不到位,对水利工程维护实行项目管理。如果当年在供水水费收入中安排的维护经费没有满足上述要求,省财政则相应抵扣下一年度的财政拨款,以确保工程维护资金使用到位,保障工程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