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办发[2005]4号文件规定,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从2005年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涉及的行业多,企业多,人员多,要求高;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人员待遇差别大,情况复杂,工作量十分繁重。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财政厅作为牵头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第一阶段,把握政策,认真对账。我们积极组织各级财政部门与企业认真核对并确认移交单位、人员、资产及经费支出情况,并及时向财政部汇报,尽最大努力争取财政部对我省的支持。
第二阶段,主动协调,热情服务。为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就草签协议有关事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省财政厅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协调,化解矛盾,使地方政府与主办企业草签移交协议;在此基础上,又代省政府草拟了正式移交协议,完成省政府与各中央集团公司正式签署移交协议工作。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截止2006年6月底,第二批11个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在我省的29户主办企业的46个中小学和公安机构的移交协议签署和申报经费补助基数工作已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查遗补漏,妥善移交。财政部对移交机构的转移支付经费补助的批复文件下达后,省财政将及时拨付经费,认真处理遗留问题,妥善完成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