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经济、文件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有效缓解我省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问题,提高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队伍整体素质,今明两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每年各考录200名大学毕业生。
为有效解决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人员助学贷款偿还难的问题,有利于促进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到基层,省财政对今明两年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的人员实行困难补助,三年内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发放到录用人员,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另外,对已录用但尚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单独组织考前集中培训,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