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财政厅下达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全省1万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至此,省级直接统筹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的6.58亿元已全部下达。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财政着力整合涉农资金,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200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安排0.5亿元用于村委会(村党支部)建设。同时,省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捆绑了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农村沼气、改水改厕等七块资金共计6.21亿元,以每个自然村平均10万元补助标准,安排支持6210个自然村进行整治建设试点。各市县也拿出4亿多元资金,支持本级试点自然村整治建设,从而使全省整合投入的资金达10亿元以上。江西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把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做到的事情作为切入点,着力推进改路、改水、改厕等“六改四普及” 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省、市、县三级9326个试点村已基本上完成了整治建设任务。通过整治建设,一批环境优美、风格各异、具有文化内涵和区域特点的山乡村寨、水乡新村、平原农村新社区正在全省各地崛起,成为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为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江西省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的力度,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试点的方式,选择确定1万个试点自然村,通过直接统筹和衔接统筹两条渠道筹集16亿元以上试点资金进行集中整治。其中直接统筹资金达10.73元,即省级统筹安排6.58亿元,市级财政安排专配资金1.08亿元,县级财政安排专配资金3.07元,确保全省每个试点村达到10万元;衔接统筹资金5.45亿元,由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负责筹集。
目前,全省新农村建设1万个试点自然村选报工作已经完成。这次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选点原则:一是群众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二是试点以自然村为单位,户数以30户?50户为主。三是对具有整村推进扶贫行政村、以工代赈项目区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编制了产业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集中连片连线等特点的地方优先考虑。近日,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已批复各地申报计划,2007年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