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7日-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05〕4号文和省政府赣府厅发〔2005〕64号文件精神,尽快完成南昌铁路局原自办中小学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我厅组织省交接小组有关部门与南昌铁路局一道,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先后赴上饶市、鹰潭市、新余市、萍乡市、九江市、景德镇市等6个设区市,按照移交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充分沟通、政策答疑和积极协调,移交工作得到了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6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当即与南昌铁路局签署了交接协议书,至此,南昌铁路局807名中小学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移交地方8个设区市和华东交大管理协议签署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