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国内贸易办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西省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品牌企业在境外注册和知识产权备案等10类建设活动进行补助,这是我省支持“创新创业、和谐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我省目前只有10个国家名牌,14个中国驰名商标,只占全国的1.9%,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四。“品牌少”让江西人少了许多该赚的钱。为了唤起全民品牌意识,提高江西自主知名品牌的国内市场份额和出口比重,我省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支持、引导资金投向、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品牌建设,省财政、贸易主管部门近日制定《江西省品牌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参与品牌建设活动进行扶持补助正是重要措施之一。
据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今年有资格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主要有三类:1、省内依法注册的自主品牌企业;2、经商务部或江西省外经贸厅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品牌企业或重点扶持出口品牌企业;3、省内贸行业办认定的江西省畅销品牌企业。财政对上述三类企业的10类创新创优品牌活动进行扶持补助:
1、企业在境外进行商标、专利注册和知识产权备案,且相关产品(知识产权)有出口实绩的,对其发生的商标注册费、专利申请费、备案费补助50%,单次最高补助10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行业认证。对品牌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行业认证项目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认证费的50%,单项认证费用最高补助5万元。
3、企业参加国外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案件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代理费等直接费用补助50%,最高补助10万元。
4、参加地区性、全国性自主品牌展览、展示和推介活动,给予特装布展的品牌企业每个摊位1万元的特装资助。
5、参加国际性自主品牌展览、展示和推介活动,对摊位费、布展费、展品运输费等,给予每家企业每个摊位3万元以内资助。
6、省级主管部门在全国性、区域性交易会上对品牌企业进行集中宣传、推介费用给予资助。
7、对获得商务部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华老字号、中国畅销名酒称号和全国“三绿工程”畅销品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lO万元;对获得江西省畅销品牌称号(含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机食品品牌、绿色食品品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8、企业申报及创建江西省重点扶持的出口品牌、江西省重点扶持的商业品牌、服务品牌等省级荣誉发生的费用给予其实际发生额不超过50%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万元。
9、对自主品牌企业营销网络建设,宣传江西品牌的宣传费用给予50%的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10万元。
10、为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借鉴国内外培育经验而开展的交流、培训和研讨以及其他有利于自主品牌建设的公共服务活动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为体现公平,同一企业累计获得的品牌发展资金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参与品牌建设活动,将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