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以建设“效率?温馨”财政机关为主题的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近日正式启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通过4个月的民主评议工作,深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树立全省财政系统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增强财政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财政机关建设,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财政机关。
江西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2003年,面向社会作出了“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的八项服务承诺,2004年将“八项服务承诺”的要求向全省财政系统推广,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做到上下联动,并且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每年都组织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到每个县,结合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开展走访活动。不仅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还要求一定要走进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户家中,了解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基层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在切实掌握基层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惠民政策。2006年,提出了“效率?温馨”的主题,打造效能机关,培育温馨财政文化,心系群众,财政为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政务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全省财政机关作风发生明显变化,“勤学习、重服务、争先进、比奉献”的良好风气蔚然成风。近年来,省财政厅获得党建先进、文明单位等各类荣誉表彰80多项,特别是在建党85周年之际,分别被中共中央和省委表彰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授予省直机关党建红旗单位、省直十佳文明机关等多项荣誉称号。市县财政部门在深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中也结出了累累硕果,如景德镇、赣州市财政局连续数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南昌市财政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等等,全省财政系统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为深化“八项服务承诺”的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机关的服务水平,省财政厅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坚持评议工作与评议行风相结合,对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所属乡镇财政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保障工作实效,省财政厅制定了详细的评议内容及指标,在评议工作方面,围绕“实施40项公共财政政策、做大做优财政蛋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等重点工作,评议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评议行风方面,围绕“政务公开、党风廉政、依法理财、机关党建、行政效能、信访”等指标,评议各地财政部门机关作风是否得到切实优化。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评议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将开展“万名财政干部下基层”、“人人争当啄木鸟”等一系列活动,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介,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此基础上,将8月份定为财政部门“政风行风集中整治月”。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取信于企业。
本次民主评议工作,江西省财政厅还会同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用国际公认的、具有较高真实度的CATI调查手段(计算机辅助电话数据采集系统)对各设区市财政局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结合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对创建“效率?温馨”财政机关,履行“八项服务承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机关作风得到切实优化,群众反映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为保障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省财政厅还要求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