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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2007年度调资转移支付资金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对地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转移支付数额的通知》(财预[2007]426号)精神,结合历次调整工资文件的规定,省财政下达了2007年度各项调资转移支付资金。文件要求各地确保下达的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调资,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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