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江西实现崛起新跨越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厅党组的领导下,抓住规范管理这条主线,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围绕“拓展非税收入征管面,狠抓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管理”这个主题。
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办法。 (一)研究制订《江西省户外广告资源实施招标拍卖及收入管理办法》。为规范我省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加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进一步拓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制订管理办法,把城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按规范化的要求纳入财政管理的轨道。
(二)完善票据管理办法。一是根据财政部的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省的票据管理办法。二是更换票据监制章,认真做好2009年1月1日启用全国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研究制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管理办法,规范票据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强执行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管理制度。 (一)贯彻落实《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针对省直事业单位数量多、类型多、预算层次多的特点,重点抓好该《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收入征管工作,对房屋出租收入全额缴入省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出售、出让收入全额缴入省财政专户,在扣除成本后缴入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真正把省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规范化要求纳入财政管理。
(二)贯彻落实《江西省省直行政执法部门罚没款收缴暂行办法》,加强省级罚没收入征缴,实现罚没收入征管向“以票管罚”的方面转变。
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非税收入监管。 (一)按照“以票管收”的要求,依托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加强以票管收的日常审核,真正发挥票据源头监管非税收入解缴财政的作用。
(二)继续与有关处室一道,共同做好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票据使用和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的年度稽查工作,切实纠正单位违规行为,监管非税收入及时解缴财政。使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在财政管理体系内运行。
四、提高征缴质量,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缴。 继续抓好防洪保安资金日常征缴,及时准确汇总分析全省防洪保安资金报表,定期组织召开防洪保安资金收入征管情况分析会,及时做好省与市、县、区防洪保安资金分成清算,继续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市县的稽查,依规积极筹集水利建设资金。
五、提升征管水平,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培训和调研工作。 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调研和非税干部队伍的培训,一方面要针对非税征管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大对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力度,特别是做好相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深入调研,确保办法的切实可行;另一方面要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为重点,抓好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非税收入征管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