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6月中旬以来,为全力支持抗洪抢险工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及时拨付了防汛补助、灾民生活补助等专项资金。根据汛情、灾情发展需要,23日,我省再紧急下拨1.09亿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7500万元,省级财政预拨3400万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解决灾民生活困难问题。
省财政厅要求,中央财政资金要与省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转移,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积极应对特大暴雨洪灾对我省的影响,支持各地做好防汛抢险、水毁水利设施修复以及受灾群众妥善转移安置工作,省财政厅迅速启动应急救灾预案,抽调精干力量奔赴受灾第一线,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强化应急值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科学调度,筹措资金,确保抗洪救灾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7日,紧急拨付特大防汛补助费2200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项目资金3500万元。20日,又紧急下拨20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鹰潭、新余、抚州、吉安等受灾严重的地区安置受灾群众。22日上午,再次紧急下拨600万元救灾专款妥善安置临川受灾群众,下午预拨5000万元特大防汛补助费支持防汛抢险和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