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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补贴发放到每个人手中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9月12日,对于江西省鄱阳县莲湖财政所“一卡通”操作员吴凑发来说早就已经没有周末这个概念。“刚才县财政局来电话说仍有8户在县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还未到位,我现在必须尽快联系到当事人,别说是8户,就是1户也直接影响莲湖乡的兑付率。”吴凑发起了个大早赶到财政所,了解详细信息后,便骑着摩托车下了村。
  莲湖乡距县城较近,常有农户到县城购买大件电器。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吴凑发总是特别忙活,而这仅仅是江西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的一个缩影。江西实施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克服家电下乡审核兑付模式改革带来的种种困难,探索创新审核兑付办法,家电下乡备案网点数量、产品销售额和补贴兑付额及兑付率均在全国第三批启动的19个省份中名列前茅。今年6、7、8月份补贴兑付率连续位列全国第一。
  兑付专项行动让农民“买的放心”
  长期以来,江西农民一直有勤俭持家的消费观念,在消费上量入为出,不少农民家庭的家电还是老款式,有的甚至已经无法使用。特别是一些享受型家用电器,如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脑、微波炉等进入农户的数量更少。部分农民甚至认为买了家电后能不能领到补贴还是另外一回事。为彻底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江西省财政先后采取多种措施简化补贴兑付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落实补贴兑付额,让农户买的放心。
  江西省财政厅经建处负责人介绍,“家电下乡”刚开始实施的时候补贴程序比较繁琐。购买人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必须先付全额货款,然后在有效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经审核符合补贴要求,再由乡镇财政部门上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后,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购买人。由于这种补贴方式需要层层审核,手续繁琐,极大的影响了农民对家电下乡的热情,许多农民往往因为手续繁杂,放弃了对家电的购买。
  为切实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提高补贴兑付率,江西省财政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补贴兑付专项行动,要求各基层财政部门转变观念,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安排专职人员每天对系统中尚未前来申领补贴资金的购买信息进行清理,并电话提醒相关购买人及时申领补贴,告知申领补贴的注意事项,有的地方财政所干部为了方便农户,还亲自上门帮助其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补贴兑付专项行动极大的鼓舞了农户购家电的积极性,记者在江西省鄱阳县鄱阳镇财政所的便民服务大厅采访时,正好碰到该镇吴家村村民朱金松前来办理兑付手续,朱金松告诉记者:“前几天在南昌花了1966元买了台长虹彩电。回来以后,到财政所“一卡通”窗口办理申报补贴,但补贴系统却没有我买彩电的销售信息,补贴没办法办理。一下子就蒙,原本想在南昌买电器要更便宜,现在领不到补贴,一反一顺还贵了。财政所的操作员了解到情况后,说会帮我解决,让我回去等消息,我原以为这补贴就没戏了,谁知道没过几天,财政所的操作人员就打电话叫我来办理手续,真是太感谢他们了。”
  “网点垫付”方式让农户“补的称心”
  随着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积极性的提高,基层财政所审核、兑付的工作量日益加大,客观上影响了兑付时间,为了让老百姓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补贴政策,该省于去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网点垫付”方式,农民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补贴资金申领手续由销售网点代办,补贴资金由销售网点先行垫付,让农民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在销售网点现场就能兑现到财政补贴。全面实行“网点垫付”方式后,实际补贴兑付率达到100%,系统上反映的补贴兑付率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
  新政策的实施极大的方便了老百姓,但也带来了一些隐患。省财政厅经建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些农户购买家电时不了解政策,导致补贴兑付额流进了经销商的口袋里。所以省财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销售网点资金监管,同时加大对农户的回访和抽查比例,严打骗补行为。”
  江西省鄱阳县团林乡郭家村村民郭爱先就碰到过这样的一件事,他在县城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时不知道有补贴可以办理,就直接回家了,等到财政所操作人员联系到他时,郭先生早已把手机产品标识卡弄丢了,没有标识卡便无法进入补贴系统。财政所操作员立马到县城同经销商交涉,但因网点销售系统录入人员操作问题导致补贴无法实现。为确保郭先生能尽早领到补贴款,财政所紧急联系工商部门联合处理,想方设法联系到生产厂家,获取了产品标识卡号,顺利进入补贴系统。终于领来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团林乡财政所操作人员才松了一口气。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补贴资金的安全,防止出现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该省又作出规定:一是跨县、区的购买者不适用“网点垫付”政策,仍要按原办法回户口所在地申领补贴;二是乡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周期大致在半个月左右;三是管理部门要对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进行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比例不得低于30%;四是对代理审核或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要进行经常性抽查,每个月至少抽查一次,比例不低于10%,
  江西省永丰县财政局针对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派员调查取证,查出永丰县五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利用为农户代办申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之机,违反规定滥用农户信息资料,采取虚报农户购买产品数量的办法,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对此,永丰县财政局依据《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和商务部等印发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有关规定,对违规销售网点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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