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出资免费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推进家政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扩大家政服务消费,结合我省实际,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800万元,对家政就业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扶持我省8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当前我省正逐渐步入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和家务劳动社会化阶段,广大居民家庭对操持家务、照料老人、看护婴儿、护理孕妇、家务管理、家庭教育等家政服务需求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目前,仅南昌市的家政服务就已达20多种门类,近200项服务项目。另外,家庭装修、家庭理财、医疗保健、营养配餐等专业性及新兴服务项目也开始大量进入家政服务领域。
省财政厅经建处负责人介绍,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今年我省扶持的8000名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经验收合格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
据了解,培训对象要求为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人员,男性年龄需在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及专项技能等。
培训采用工会培训机构培训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两种方式。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确定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按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培训机构,经当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享受补贴政策,培训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