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怀孕生产可申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有所调整,但怀孕了或者与其他考试有冲突,无法按时应考,怎么办?”日前,不少读者致电咨询。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对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还将免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情况的考生,应准备相应资料,并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江西财政网(/)或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