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奖励我省生猪调出大县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了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92亿元,用于奖励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修水县、渝水区、余江区、南康区、信丰区、定南县、兴国县、吉安县、新干县、泰和县、安福县、袁州区、万载县、上高县、丰城市、高安市、东乡县、万年县等21个生猪调出大县。同时,中央下达1248万元作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厅将按照《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