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四举措”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打好扶贫攻坚战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泰和县“四举措”扎实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将财政涉农资金“按大类打通,跨类别使用”,切实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扶贫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触动利益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得稳、整得好、整得有效,该县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合工作的领导,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编制方案,确保项目落实。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涉及多方面利益的调整,需要编制科学的方案来引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坚持“先易后难、择优先行”的原则,制定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应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和当年实施的扶贫项目。同时,为确保项目能够更好落地,该县根据本地贫困程度和脱贫时间任务,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融合行业部门规划要求,分清轻重缓急,充分论证,避免“扶贫资金等项目”的现象发生。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各方支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涉及面广,该县建立了高效的工作机制,争取多方支持有序推进整合工作。一是创新资金管理机制。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因地制宜,统筹使用整合资金。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资金整合由该县县政府主导、各涉农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征求涉农部门对年度扶贫项目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各部门实施主体地位,避免因资金整合导致部门职能任务无法落实。三是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整合后涉农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做到扶贫资金到哪里公示就到哪里,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效益。创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扶贫资金投入不及时到位、资金趴账滞留、拨付进度较慢等问题,提高资金效率,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