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四招齐发”规范国有企业业务支出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近年来,该县积极发挥国有企业项目带动、项目运作的作用,进一步推进“七大攻坚”战略部署,打好“五个翻身仗”,组建成立了寻乌县民生公共事业投融资有限公司、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8个国有企业。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该县“四招齐发”规范国有企业业务支出管理,切实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规范化运营。
一、严格标准,规范履职待遇。按规定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排量及购车价格等配备标准,规范企业公务用车更换、报废程序,严禁企业既使用公务用车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行为;严格制定企业负责人正职、副职及其他人员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严禁豪华装饰办公房、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合理安排企业负责人参加政治理论、专业素质、经营管理培训,严禁借培训名义列支无关费用。
二、严守制度,规范业务支出。建立健全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锲而不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制定业务招待标准,合理安排业务招待活动;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寻乌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寻府办发[2014]37 号)要求,合理安排差旅费支出;合理补贴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通信费用。
三、严格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制定预算执行、调整审批制度,企业按规定和要求,按人员、分项目编制企业负责人年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并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或县人民政府严格审批预算调整。
四、严格纪律,规范监督管理。明确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主要监督责任,通过制度规范和严格程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违反财经纪律使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之外的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员工福利等项目支出,进行严格监督把控,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营造相关部门主动开展监督、企业积极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维护政企合作、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