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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采取“三统一”措施启动推进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吉安市财政局在开展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步采取“三统一”措施启动推进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一是统一管理对象。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管理对象为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其中,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对象为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选取市台办、市民政局本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司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卫计委本级等10个部门开展申报试点。
       二是统一编审流程。预算绩效目标编审流程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一,主管部门编审。由主管部门通过组建工作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相关方式,对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编报,对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其二,财政部门审核。结合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编审流程,市财政局对项目设置的必要性、实施计划的可行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绩效指标值与预算申请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只有全部程序通过之后才能纳入预算安排,确保绩效目标能够明确、清晰的反映财政资金使用成效。
       三是统一批复执行。预算绩效目标经过相关程序之后,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批复,作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与此同时,年度预算执行中,需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重新申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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