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谱区:政府采购“三个着力” 推进“放、管、服”管理改革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服务,提高服务效能,青云谱区财政局“三个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管理工作。
一是着力落实采购主体责任,简政“放”权。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将采购代理事项、采购需求制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由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计划由原来的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管理,运用信息化系统实行自动登记备案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对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公开等“晒出来”,让社会监督。
二是着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管”理。一方面,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对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预算、计划编报、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环节的数据信息等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另一方面,结合省市布署,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机制。
三是着力推进政府阳光采购,优化“服”务。一方面,优化采购审核流程,取消财政部门审核采购人申报使用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环节。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按《南昌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搭建融资平台,积极为银行和供应商信用融资搭建平台,提供双方对接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