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多措并举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西湖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三公经费”监管责任,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开展公务活动,不得超预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或调增)“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在上年决算数据的基础上再下降53%,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数实现“只减不增”的目标。
二是严格经费支出审批。进一步健全预算单位内部管控制度,健全“三公”经费报销审批制度,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予以拒付,严禁将本部门(单位)开支的“三公”经费转嫁、摊派到其他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着力从长效机制上加强约束。
三是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充分利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大数据功能,自动生成“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报表和数据,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并进行预警,满足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的实际需要。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信息公开的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收到决算批复之日起20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度。今年以来,西湖区财政局已对全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开展2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三公”经费,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制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