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三步骤落实“抓早抓小”谈话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为推动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管理新常态。赣县区财政局三步骤落实“抓早抓小”谈话。
第一步明确规定必须开展谈话的情形。规定各类测评得分明显偏低的,落实改作风提效率不到位的,在群众中有负面反映的,作风散漫的,家庭成员出现重大变故的,有追求享乐和奢靡之风倾向的,其他适用采取谈话措施情形的等;必须开展谈话。
第二步详细梳理重要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针对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用款计划审批、拨款管理、财政专户管理、单位账户管理、工资统发、资产管理、印章管理、票据管理、政府采购等重要岗位,逐一详细梳理存在的风险点,并明确防控措施。
第三步着重提出开展谈话的要求。要求各股室(单位)、财政所负责人与股室(单位)、财政所职工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谈话内容应记录在抓早抓小谈话记录本上。局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谈话情况进行督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分管领导每季度检查一次谈话记录本,同时对记录本进行点评。对履责不力的,将实行“一案双查”,从重追责。
“抓早抓小”谈话是组织监督的一种形式,是组织对干部爱护的表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完善自我,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