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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三举措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宜黄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整合财政资金,注重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方式,高起点推进农村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为保证全县庞大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需要,县财政局积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一是预算安排,拨付农村清洁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重点保障农村清洁工程人员工资和运行费用支出,全年落实近1600万元。二是从土地基金中预拨付2200万元,解决各乡镇美丽乡村和戈坪村生态示范村设备采购资金。三是整合涉农资金近4000万元,改造3万亩基本农田,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四是城投公司负责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先期到位资金20000万元,实行村级使用、乡镇监督、城投管理、县长签批的封闭运行管理机制。
       二、规范项目安排重点。一是突出优化定额标准。明确环境卫生整治、村内街道硬化、村庄亮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及房屋外墙美化工程的具体奖补标准,引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突出规划统领作用。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规划约束,切实按规划统筹安排资金、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三是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以省道、县道公路沿线和生态示范村以及贫困村为重心,围绕曹山寺、石巩寺、潭纶墓旅游区,二都、桃陂、东陂三个生态村为重点,实行整村推进,外墙美化和村道绿化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美化亮化。
       三、落实监管责任体系。一是健全制度体系。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做到制度管理全覆盖。二是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和财政评审决算制度。及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管好用好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对城投公司负责的融资资金,不纳入财政局管理,由城投公司和各乡镇、村组各自按照县政府的管理规定办理,县乡财局负责乡镇上报项目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不参与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三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建立与县新村办、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联系与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县财政局把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各项工作放到全局来考虑,整合人力、物力等资源,对涉及政策研究、资金核拨、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业务股室,在完善职能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工作定位,把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量化、细化、责任化,分解到岗位上,落实到人头上,要求各股室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心,密切配合,规范运作,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联系紧密、协作有力、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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