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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四个坚持”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今年以来,南丰县集中精力奋战脱贫攻坚的同时,加大对廉洁扶贫的执纪执法力度,强化扶贫资金安全,四个坚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扶贫资金监管涉及财政、审计、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林业、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做好全面统筹、综合协调。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各行业部门担负主管责任,建立权责对等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乡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纪检组负监督责任。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运用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宣传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用监管监督、执纪执法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二、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斩断拔毛黑手。一是强化线索排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部门负责、分级清理”原则,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的部门协作机制,在扶贫资金监管中充分发挥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震慑作用。二是实行挂牌督办。各部门筛选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核查处理。三是严格督查问责。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高悬巡察“利剑”。县委巡察办开展12个乡镇、5个单位的巡察任务,扶贫资金安全是重点巡察内容。
  三、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筑牢四道防线。构建从乡镇到县直部门再到纪检机关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守牢扶贫资金安全,确保扶贫款安全拨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一是乡镇定期自查,实现拨付资金项目全覆盖。各乡镇财政所对所辖村(社区)扶贫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做到不留盲区。二是部门逐一排查,落实资金安全主体责任。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对已拨付的扶贫资金在拨付、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实行分块负责、全环节监管。三是审计跟踪检查,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由审计部门牵头,联合财政等部门,对近年来拨付的扶贫资金进行全面跟踪审计,并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移送纪检、检察、公安机关。四是纪委解剖抽查,严肃查处警示震摄。由纪检机关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精准解剖核查,对查实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到位。
  四、坚持边整边改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加强薄弱环节风险防范。通过对近年来各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案件汇总剖析,查找违纪违法问题根源,对可能导致腐败风险的各种制度性隐患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杜绝系统性、普遍性、反复性问题发生。二是插上科技反腐的翅膀。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完善“互联网+监督”信息平台数据,依托“互联网+”监督方式,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增强扶贫资金拨付、使用透明度,构筑基层党员干部“不能腐、不敢腐”的监督机制,有效防治基层微腐败。三是推进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加大对扶贫领域相关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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