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四机制”助推扶贫小额信贷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新建区以扶贫富民为出发点,以财政扶贫资金为主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为支撑,以扶贫机制创新保障,针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信用评定,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购买保险等措施降低风险,解决贫困户和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放大扶贫资金效益,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扶贫村、贫困户增收致富步伐。
一是建立信贷引导机制。会同合作银行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贫困户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惠措施,引导和鼓励贫困户运用“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合作银行开展对贫困户授信,注意避免多头授信;督促合作银行遵守合作协议的各项承诺,为贫困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是建立贷后监管机制。财政部门会同合作银行及相关部门开展贷后检查,重点监督贷款使用,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的,督促借款主体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采取措施收回贷款;动态掌握借款主体生产经营运行,及时发现并帮助化解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风险。对出现的逾期贷款,会同银行及相关部门进行欠款追偿。
三是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为了缓解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250万元实行全额贴息,同时在合作银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户,区财政配套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的风险补偿,解决了贫困户后顾之忧。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月5日前,合作银行需将上月《扶贫小额信贷授信情况学报明细表》《扶贫小额信贷运行情况月报明细表》《扶贫小额信贷运行情况月报汇总表》有关数据提供给区财政部门、扶贫办及乡镇,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是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区财政部门会同扶贫办和合作银行,对取得“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的贫困户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对恶意逾期不归还贷款的或贷款用于非农领域的贫困户,向媒体曝光,并将纳入财政、银行等部门征信系统黑名单,今后不能获得财政、银行的支持。对诚信良好,按时履约的,在以后年度中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