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多举措”完善教育资助体系,扎实做好“建档立卡”教育扶贫工作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2017年,宜黄县财政局立足本职打好扶贫攻坚战,在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优化扶贫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举措”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1-10月份我县发放教育扶贫资助资金29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657名贫困学生受助,扶贫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领导部门协作。根据《江西省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位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岗位责任落实到人。财政局、教体局、扶贫办三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全县教育扶贫资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工作,完善贫困学生的认定评审制度和程序,构建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教育资助全覆盖的精准助学体系,确保各学段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将全县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有1657人,260人已顺利地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三是完善制度及时发放。为了确保教育扶贫资金落到实处,加快教育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坚持每学期发放一次,为确保贫困学生应享尽享,对学生贫困数据库实施信息动态化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全覆盖。1---10月份我县发放教育扶贫资助资金共计290.24万元。其中: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1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74.23万元;发放高中助学金及高考入学资助金89.1万元;发放职业高中阶段资助14.91万元。
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符合各项资助政策的学生,均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的程序严格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台账。制定相应责任制度,学校负责填报名单,教育资金助中心负责监管,扶贫办负责审核,财政负责资金安全发放。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每一项资金都是通过“一卡通”的发放。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