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六个规范”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一是规范资金整合。由财政部门牵头,对照中央、省、市45项整合要求,进一步梳理财政涉农资金,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对接沟通,切实提高资金整合质量,做到应整尽整、精准整合。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扶贫项目库,对照23项脱贫指标,有效指导好乡镇建立精准的项目库,加强乡镇业务指导培训,切实增强乡镇项目编报水平。
三是规范项目调整。由发改部门牵头,财政、扶贫部门参与,协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申报的项目定期进行集中研商、会审,对于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实施的项目每季末进行一次中期调整。
四是规范各类费用。对项目规划、设计费、勘察服务费、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监理服务费、工程预、结算费等前期费用,由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规模按项目总投资的6%-8%核定。
五是规范指导服务。项目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行业标准对乡镇实施项目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由改部门牵头建立扶贫项目中介超市,将具备相关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勘察、预、结算、监理等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为乡镇提供项目工程实施“一站式”服务。
六是规范资金使用。财政局、扶贫部门牵头做好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监管工作。制定《赣州市赣县区脱贫攻坚资金扶持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赣州市赣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乡镇报账制操作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赣县区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