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 树立就业扶贫标杆
时间:2026-08-14 访问量:
精准扶贫,就业先行。上犹县高度重视就业扶贫,特别是针对农村老、弱、病、残劳动力就近就业的问题,着力打造贫困劳动力“15分钟工作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贫困户自力更生的原则,初步探索出了就业扶贫“6+1”模式,促进了一大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实现了家门口就业,实现了稳定脱贫。11月8日至9日,全国就业扶贫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赣州市召开期间,与会人员深入上犹县参观考察,并认为上犹县就业扶贫“6+1”模式运行高效、值得推广。作为县财政部门,我们围绕就业扶贫主要做好“加减乘除”四篇文章。
一、做好“加法”文章,增加贫困户收入
一是县财政安排500万元左右,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直接增加就业贫困户收入。1.工资补贴。对在灯饰扶贫车间就业的贫困人口,财政给予月工资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月;同时,对灯饰扶贫车间给予贫困人口月工资的20%补助,最高不超过150元/人·月。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县灯饰园企业对灯饰扶贫车间生产骨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培训,财政给予100元/人/天的补贴(含餐费20元、住宿费40元、交通费10元、员工误工费30元等)。3.交通、管理费用补贴。距县灯饰园交通里程20公里以外的灯饰扶贫车间,财政给予补助交通和管理费用400元/月,其它灯饰扶贫车间补助300元/月。4.创业补贴。贫困人口兴办平台项目按政策规定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最多不超过5000元,每个贫困人口只能享受一次。
二是整合相关财政就业扶贫资金,大力扶持六大就业平台发展,促进贫困户增收。这六大平台是:工业扶贫车间、农业产业基地、非正规就业组织、新型农村就业合作社、扶贫专项岗位和园区小微创业园。目前,六大平台链接了104个实体项目,扶持就业6829人,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66%。比如在园区小微创业园,2016年4月份以来,县财政和引进企业投资2.35亿元,建设标准厂房一、二期和浙江义乌小商品园,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园3个,用地面积177.5亩,建筑面积17.56万平方米,已引进17家企业入驻,建成工厂式就业扶贫车间3个,链接了513名贫困户就业,标准厂房一期小微企业创业园被认定为江西省就业扶贫示范园区;在农业产业基地,县财政扶持发展了40个千亩以上的茶叶、油茶、花卉苗木基地,其中一些基地正在实施景区化改造,向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转型,一大批贫困劳动力从中获得了务工工资、土地流转租金和收益分红等多重收入。
二、做好“减法”文章,卸载链接企业包袱
一是财政担保贴息。一是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担保贴息。灯饰扶贫车间每带动1名贫困人口且工资达到300元/月·人以上的,给予县灯饰园企业10万元/人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贷款期限3周年,由财政担保并贴息,贴息后利率为基准利率的50%。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企业和个人兴办的灯饰扶贫车间按规定给予5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县财政安排180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目前该县已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2.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00万元。
二是租金减免及财政资金支持。一是租金减免。给予小微企业创业园租金支持。县小微企业创业园(含1-7号标准厂房及产品展示楼),总建筑面积46734.43平方米,租赁用于发展灯饰城,租赁期限20周年,前三年免租金,从第四年起,按税收贡献率支付租金,当年纳税达到15万元/亩以上免租金、10-15万元/亩租金为1.0元/平方米、6-10万元/亩租金为2.0元/平方米、6万元/亩以下租金为3.0元/平方米。租赁给灯饰城企业位于上犹县黄埠镇黄沙村92套员工住房,免三年租金。仅减免灯饰城企业厂房和住房租金,就为企业节省开支100万元以上。二是财政资金支持。根据纳税规模给予企业不同等次的财政资金支持。
三是经营场所补贴。连续三个月每个月吸纳贫困人口集中上班5人(或带动贫困人口在家就业达到10人)以上的灯饰扶贫车间,财政给予经营场所补贴:县城和乡镇车间补助5元/平方米,农村车间补助3.0元/平方米,面积分别不超过300平方米、120平方米。
三、做好“乘法”文章,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一是着力解决链接机制的问题。为把贫困群众与就业平台有效链接起来,县财政建立了一整套服务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比如对就业平台项目减免有关规费、实行经营场所补贴、贫困户工资补贴等等,通过政策引导,有效吸引了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比如,在县工业园组建投资15亿元的灯饰产业高新科技园,科技含量高、技术要求严的主件和流程在园区生产,而劳动力密集型的中后端产品分发到各乡村的扶贫车间代工,这样实现了企业用地用工和贫困群众就业创业的双向对接。目前灯饰产业园帮助2300多人实现就业,其中园区内的扶贫车间链接了513名贫困户就业,在全县各乡村孵化出67个工业扶贫车间,链接了873名贫困户。同时,通过扶持建立农业就业基地、新型农村就业合作社、开发就业扶贫专岗等方式,链接贫困户在家门口就业创业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
二是着力解决就业能力的问题。扶贫是授人以鱼,扶志是授人以渔。县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奖补作用,大力推进劳动技能培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提高就业能力。比如,对于贫困家庭子女,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017年取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或技术等级证)的每人补助1000元,参加职业学历教育培训每人补助3000元/年,今年已发放第一批补助6.4万元。结合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订单式”培养,今年我县部分数控机床专业中专毕业生起薪达到6000元每月;针对当前农村实用人才紧缺的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办了种植、养殖、电商、缝纫、烹饪等培训班,努力让贫困群众掌握一技之长,增强脱贫致富的本领。
四、做好“除法”文章,解除扶贫后顾之忧
一是落实“四有五保”政策。对在工业园灯饰扶贫车间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落实“四有五保”政策。“四有”即:有衣穿(每年每人4套衣服)、有饭吃(中晚餐各补助5元)、有房住(1-3人或1家2人有一套公租房)、有车坐(公交车接送);“五保”即:保收入(计件保底月工资2300—2800元)、保养老(参加养老保险)、保医疗(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保救济(参加失业保险)、保就学(子女就近读书)。
二是综合施策奔小康。精准扶贫是系统工程,在大力支持就业扶贫的同时,县财政还积极筹措资金发展其他扶贫方式。推出32条产业扶持政策,目前已发放产业奖补资金820多万元,涉及4180户贫困户;为45个贫困村每村注入20万元的产业发展启动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每个贫困村申请100万元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给予100%的贴息;发放各类兜底保障资金3700多万元,惠及2.2万人次;县财政投入1800万元新建了严湖、中稍、花园3个村级集中式光伏电站,链接贫困户581户1635人,72户分户式光伏电站并动态网发电,每年可为贫困户增收3000多元;乡村旅游扶贫带动426户1789名贫困户脱贫;健康扶贫让贫困群众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总体下降到10%以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